白云機場:子公司收到民事判決書

白云機場3月5日晚間公告,全資子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二號航站區(qū)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決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4),德高空港因經(jīng)營合同糾紛起訴二號航管公司。因德高空港認為二號航站樓入駐航司情況與《經(jīng)營合同》簽署時的預期情況存在差異導致原告廣告營收損失,向被告致函提出減租或采取替代補償方案的申請未獲得同意,原告就《經(jīng)營合同》的履行爭議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次判決駁回原告廣州德高空港廣告有限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658862.74元,由原告廣州德高空港廣告有限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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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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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云機場(600004.SH):2025年一季報凈利潤為2.96億元、同比較去年同期上漲57.71%
  • 白云機場(600004.SH):2024年年報凈利潤為9.26億元、同比較去年同期上漲1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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