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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國相一審被判無期:受賄976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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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國相一審被判無期:受賄9765萬余元

法院認為,鑒于孫國相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孫國相受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跑官買官、結交“政治騙子”,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十余年間受賄超9700萬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jù)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2023年7月18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受賄案,對被告人孫國相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孫國相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孫國相利用擔任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中共盤錦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公司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9765萬余元。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國相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孫國相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孫國相,男,漢族,遼寧東港人。1965年2月出生,1985年參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東北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孫國相的從政生涯從共青團系統(tǒng)開始,2003年起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省青聯(lián)主席,2009年開始擔任遼寧省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年任任遼寧省鞍山市委書記,落馬前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22年6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孫國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通報,孫國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指出,孫國相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yè)主出錢跑官買官;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紀法意識淡漠,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jù)《廉政瞭望》雜志披露,為孫國相出錢跑官買官的企業(yè)主,是盤錦一家石化企業(yè)的掌門人,2022年已被帶走接受調查。

孫國相還被指曾結交“政治騙子”。2023年6月5日,遼寧日報在頭版刊發(fā)《鏟除“政治騙子”生存土壤》一文稱,劉國強、孫國相、楊權、孟冰、汪洪溟、韓清等腐敗分子,結交“政治騙子”,挖空心思“走小路”“抄近道”,鋌而走險,最終都掉進了騙子挖好的陷阱,竹籃打水一場空。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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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國相一審被判無期:受賄9765萬余元

法院認為,鑒于孫國相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孫國相受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跑官買官、結交“政治騙子”,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十余年間受賄超9700萬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jù)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2023年7月18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受賄案,對被告人孫國相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孫國相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孫國相利用擔任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中共盤錦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公司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9765萬余元。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國相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孫國相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孫國相,男,漢族,遼寧東港人。1965年2月出生,1985年參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東北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孫國相的從政生涯從共青團系統(tǒng)開始,2003年起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省青聯(lián)主席,2009年開始擔任遼寧省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年任任遼寧省鞍山市委書記,落馬前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22年6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孫國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通報,孫國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指出,孫國相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yè)主出錢跑官買官;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紀法意識淡漠,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jù)《廉政瞭望》雜志披露,為孫國相出錢跑官買官的企業(yè)主,是盤錦一家石化企業(yè)的掌門人,2022年已被帶走接受調查。

孫國相還被指曾結交“政治騙子”。2023年6月5日,遼寧日報在頭版刊發(fā)《鏟除“政治騙子”生存土壤》一文稱,劉國強、孫國相、楊權、孟冰、汪洪溟、韓清等腐敗分子,結交“政治騙子”,挖空心思“走小路”“抄近道”,鋌而走險,最終都掉進了騙子挖好的陷阱,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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